據“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消息,為更好維護保障企業和企業家網絡合法權益,建立“優化營商網絡環境”長效工作機制,近日,中央網信辦印發《網站平臺受理處置涉企網絡侵權信息舉報工作規范》(以下簡稱《工作規范》)。
《工作規范》提出,網站平臺應當按照依法依約、分級分類、限時辦結的原則,快速準確受理處置涉企網絡侵權信息舉報。
網站平臺應當重點受理處置以下涉企網絡侵權信息舉報:混淆企業主體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響公眾公正評判的誤導性信息;不符合企業客觀實際的謠言性信息;貶損丑化企業或企業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業家個人隱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惡意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發展的信息。
對于網站平臺應當及時處理的各類涉企網絡侵權信息,《工作規范》進行了詳細列舉:
——誤導性信息,包括通過增刪信息、改變順序、調整結構等方式,曲解新聞原意的;有關部門、新聞媒體等糾正或撤銷的過期信息;刪減舊聞舊事發生時間、地點和處理結果,重新發布的;使用與內容嚴重不符的夸張標題的;強調不利事實,回避有利事實,以偏概全的;斷章取義企業家或企業代表過往言論的;片面解讀企業各類對外公告的;其他引發公眾誤解誤讀的信息。
——謠言類信息,包括虛構企業家隱私生活的;編造企業違法犯罪或違規生產經營的;杜撰企業家或企業員工違法犯罪或道德失范的;夸大企業或企業家生產經營困難的;歪曲企業或企業家正常生產經營和投資活動的;詆毀企業產品服務質量的;抹黑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的;其他與企業客觀實際情況不符的信息。
——惡意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輿論監督名義進行敲詐勒索的;惡意集納企業負面信息的;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發布企業負面報道評論的;蹭炒涉企熱點事件進行惡意營銷的;操縱跨平臺賬號、關聯賬號或矩陣賬號密集發帖惡意攻擊企業或企業家的;利用自身信息發布便利,以及技術、流量、影響力優勢,攻擊抹黑競爭對手的;提供涉企業、企業家虛假不實信息推薦詞的。
《工作規范》還就仿冒性信息、侮辱性信息、泄密性信息等類別涉企網絡侵權信息進行了列舉,并就網站平臺審核各類信息舉報時,應當允許企業提供的初步證據材料等進行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