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5日起,新《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施行。2017年8月25日公布的《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新《規定》總計16條,旨在加強對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的規范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健康發展。
新《規定》明確,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跟帖評論服務管理主體責任。對新聞信息提供跟帖評論服務的,應當建立先審后發制度;提供彈幕方式跟帖評論服務的,應當在同一平臺和頁面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靜態版信息內容;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審核編輯隊伍,加強跟帖評論審核培訓,提高審核編輯人員專業素養等。
新《規定》強調,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跟帖評論服務使用者和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不得通過發布、刪除、推薦跟帖評論信息以及利用軟件、雇傭商業機構及人員散布信息等其他干預跟帖評論信息呈現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謀取非法利益,惡意干擾跟帖評論秩序,誤導公眾輿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