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新聞出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全文共七章三十五條,對出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的總體原則、管理體制、內容形式、考核監督等作出了明確要求。根據《規定》,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90學時。
《規定》明確了繼續教育內容形式,完善了學時管理方式,規范了對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要求,健全了對繼續教育各個主體的考核監督機制,進一步保障了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規定》的出臺,是國家新聞出版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規范和推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活動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從制度上引導、督促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履行繼續教育義務、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能力、提高出版工作質量的有效途徑。
《規定》施行后,原新聞出版總署印發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新出政發〔2010〕1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