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通知,對做好《“十三五”國家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規劃》執行情況的評估總結工作提出要求。紙質版材料須于9月15日前寄送。
評估總結內容分為完成情況、實施效果、經驗建議3個部分。完成情況包括:全面評估規劃項目實施情況,重點對規劃項目完成情況進行匯總,對已完成項目出版情況進行梳理,對未全部完成項目作出說明,對未出成果項目作出檢查。實施效果包括:全面評估規劃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認真總結項目在思想引領、學術創新、科技進步、文化傳承、文藝原創、知識普及等方面的特色和成果,匯總項目在立項、評獎、推優、宣傳推廣、品牌建設、國際傳播等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建議包括:深入總結規劃執行中有關制度建設、質量保障、人才培養、激勵措施等方面的經驗和實例,認真分析規劃執行中遇到的體制機制障礙、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并提出可行性建議。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編制“十四五”出版規劃及重點出版方向等提出工作建議,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編制思路舉措及擬列入重點項目等作出說明。
通知要求,各出版單位要認真檢查項目完成情況,對已完成項目做好數據統計、質量檢查和效果評估;對未全部完成項目做好進度統計,完成時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對不具備出版條件、無法在規劃期限內完成、質量未達到要求的項目及時予以撤銷。各省級新聞出版局和中央在京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對相關出版單位的評估總結工作進行督促、審核和匯總,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在規劃執行過程中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總結報告。出版單位報送材料包括評估表、匯總表和總結報告,采用網上填報和紙質版兩種形式報送,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